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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的营销渠道研究
         
     时间2007-12-12
 
 

    银行保险,由于它产生的原因和法律环境等特点,其营销渠道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与传统的保险营销主要是利用代理系统不同的是,银行保险的营销渠道更为多样和综合,其重点在于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利用多种渠道销售银行保险产品,从而实现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客户三方利益最大化。

    就目前来讲,国际上通行的银行保险营销渠道主要有:

    职业代理人:作为个人代理人,他们与银行保险人签订代理合同,以佣金为主要报酬来源,全职从事银行保险产品代理活动。

    专家顾问:通常是受过专业教育的保险公司员工或者是银行客户经理,主要向银行客户推销较为复杂的银行保险产品。他们的目标市场通常是比较富裕,经济状况良好的人,这些顾客通常需要高质量的个性化服务。银行通过此服务可以满足客户的银行及保险服务需求,既可以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又可以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银行柜台人员:他们通常会销售一些简单的保险产品,同时,为客户提供建议,并促成客户与保险代表(专家顾问)进行接触。在许多银行,银行柜台人员和银行的金融顾问会相互配合,柜台人员与顾客建立联系,销售简单的保险产品,并将大客户介绍给金融顾问,由金融顾问向他们推荐更为复杂的保险产品。这种方法可以充分挖掘银行客户的潜在消费需求,最大限度地利用银行所掌握的客户资源。

    薪金代理人:它的最大优点是薪金代理人完全置于银行保险人的监控之下,他们承担了银行保险人的任务并为实现其目标而服务,他们以薪金为主要报酬,可以避免像职业代理人那样为了提高销售量而牺牲客户服务,致使保险人声名受损。

    新建或购并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在国外,许多银行都与独立的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合作,这种策略安排的优点在于银行能拥有专业人士提供较为复杂的保险产品。

    直接购买:通过这种渠道,客户直接向银行保险人购买保险产品,主要适用于简单易懂的保险产品。

    互联网:在国外,网上银行是销售银行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和指导的重要渠道,网络还能获得金融产品销售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及时反馈给银行保险人,从而便利他们开发新的银行保险产品。

    很明显,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结合使得双方的销售渠道融合成为可能,而这种渠道融合也正反映了目前市场的变化趋势:通过更为便捷的途径,向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满足客户日益多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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