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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单证清单(二-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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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单证类型 |
出具机构 |
原件或复印件 |
为什么要提供 |
保险公司赔偿计算标准 |
| 1 |
索赔申请书 |
保险公司提供单证,被保险人填写 |
原件 |
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凭证 |
私车:被保险人要亲笔签字 |
| 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 |
| 2 |
事故证明(报案时没有提供的) |
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 |
出险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
原件 |
确定事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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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伤者身份证明 |
身份证、户口簿 |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
复印件 |
确定伤者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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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医疗费 |
病历资料 |
历次就诊的门诊病历本/病情证明/诊断证明(针对门诊治疗)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原件 |
确定伤者伤势情况 |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伤者因本次交通事故在门、急诊、住院治疗就诊而产生的外伤相关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医疗费用 |
| 出院证明(针对住院治疗)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原件 |
确定伤者伤势情况 |
| 转院证明(针对住院治疗并且转院的)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原件 |
确定伤者伤势情况 |
| 病历(针对住院治疗)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
进一步确认伤势情况 |
| 检查、治疗、用药凭证 |
用药处方/清单、检查报告、治疗清单(针对门诊治疗)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原件 |
确认用药、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
| 所有住院费用的“一日清单”(针对住院治疗)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原件 |
确认用药、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
| 医药费、住院费报销凭证 |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正式票据 |
支付医疗费用的凭证 |
| 续医费 |
后续治疗证明 |
受害人经治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 |
原件 |
确定是否需要后续治疗 |
当保险公司认为金额偏高时,可以协商或通过司法鉴定进行确定赔偿金额 |
| 康复费 |
(同续医费) |
确定是否需要康复治疗 |
同续医费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出院证明 |
受害人经治医院 |
原件 |
确定住院天数 |
保险公司赔偿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如保险公司认为住院天数过长可通过司法鉴定后确定计算天数 |
| 营养费 |
出院证明 |
受害人经治医院 |
原件 |
确定住院天数及是否需要加强营养治疗 |
计算标准同住院伙食补助费 |
| 误工费 |
诊断证明 |
受害人经治医院 |
原件 |
确定误工时间 |
伤者有固定收入的,保险公司赔偿前面提供的单证资料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保险公司按照伤者相同或相近行业误工标准计算 |
| 误工证明 |
伤者单位劳资部门 |
原件 |
确定实际误工时间 |
| 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 |
伤者单位劳资部门 |
原件 |
确定实际误工期间收入损失 |
| 纳税证明 |
税务机关 |
原件 |
核定收入损失是否真实 |
| 护理费 |
护理证明 |
受害人经治医院 |
原件 |
确定是否需要护理及护理人数 |
有误工损失的护理人员保险公司赔偿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专职护理人员按照实际护理费计算 |
| 误工证明、收入损失证明、纳税证明(同误工费)/或者护理人员出具的护理费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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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同误工费 |
| 交通费 |
交通费报销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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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票据 |
支付交通费的凭证 |
保险公司赔偿依据伤者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进行核定 |
| 住宿费 |
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的原因证明 |
经交管部门或法院认可的证明 |
原件 |
确认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的原因 |
保险公司根据实际就医情况进行核定 |
| 住宿费报销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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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票据 |
支付住宿费的凭证 |
|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 |
出险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
原件 |
支付相关费用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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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如涉及法院诉讼,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如涉及仲裁机构仲裁,需要提供仲裁机构的仲裁书。 |
注:1、表格中浅绿色底色部分为各项索赔时都需要提供的单证和材料。
2、表格中的不同底色代表不同情况下所需要的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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