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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要将中银保险公司打造成具有鲜明银保特色的保险公司,那么产品上的特色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们公司的产品与市场上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仍然是大同小异,就是所谓的“同质化”。当然,同质化的产品并不是不能用,更不是都不用,而是要想办法组合或创新,以适应银保特色的需要。我个人认为,具有银保特色的产品应该是与银行目前产品相配套的产品,是便于银行渠道销售的产品,或者是便于银行方面使用的产品。
目前中国银行主要业务部门是公司业务部、中小企业部、个人金融部、银行卡部、国际结算部、营业部(含各网点,经营性支行,理财中心),我们必须尽快开发与之业务相配套的保险产品,既适合中国银行业务需要,便于中行业务人员识记和使用,也可大大扩大我公司业务量,最终实现在中行渠道自行出单。就此,下列几款产品可以作些尝试和研究。
1.中银保险公司客户抵押贷款财产保险保险单。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中小企业部来讲,最常用的是公司抵押贷款物的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对财产抵押分列六类,其中最需要保险的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以及“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这两类,这两类在实务操作上具体表现是房屋抵押(在房产局登记)、机器设备抵押(在工商局登记)、交通运输工具抵押(在交管局登记)和存货抵押(货权质押)这4种,因此我公司可设计一张“中银保险公司客户抵押贷款财产保险保险单”,将上述4种情况全部罗列,业务发生时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中1种或几种即可,这一张保险单基本可完全覆盖目前所有公司授信保险,而且很方便中行公司部客户经理使用。
2.中银保险个人客户抵押贷款财产保险保险单。此保单主要是针对个人金融条线的个人授信。目前个人金融部的个人授信有以下三类8个品种:
从实务操作看,上述8种品种,除经营类中“不足值抵质押物担保的经营类贷款”和综合类中“个人信用循环贷款额度”不用保险外(但反担保仍有可能需要保险),我公司完全可将现在正在用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保险单”取消,用一张“个人客户抵押贷款财产保险保险单”代替和覆盖。当然汽车消费贷款的车辆保险,用正常的车险保单没问题。
3.取消保险卡,在中行现有的贷记卡或借记卡中加入保险功能。目前,我们公司设计了保险卡,产品本身固然不错,但制造销售的成本也不低,市场上的认知度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销售量也很难做到很大。而目前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信用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很高。考虑到准贷记卡的逐步退出,我们可以考虑先在贷记卡中加入保险功能(在金卡、普卡中的保险金额有所不同),或者在借记卡中加入保险功能。目前,中国银行信用卡保有量约800万张,借记卡保有量约3800万张,按每张卡1元划收保险费计算,一下子收取保费4600万。同时我们公司每年协助银行或自身直接下达销售贷记卡和借记卡的任务,银保共同营销,对进一步推动中行卡业务的发展和我们保费的提高都大有好处。
4.尝试开办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尽管目前大家对保证保险议论纷纷,会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但由于我们是中银保险,中国银行的授信对此类保险有特别的需求,特别是中小企业授信和个人授信。目前,中小企业部对小企业的授信和个人金融部对个人授信时,都与经过准入的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向客户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和可观的担保费。我们公司可以就此切入,先尝试对风险较小的优质个人客户提供保证保险,这样,手续简单,中行欢迎,我们也有一块较大的收益。只要事前想得细一些,风险是完全可控的。
5.中银保险存款人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单。中国银行网点每天接触最多的客户是存款人(而不是贷款人),我们可以设计一张存款人家庭财产保险单,类似于我们目前的“中银爱家”,这种保险单一定要是定额的,在线自动核保,这样,中行网点柜员可以像出存款单一样直接打印保单和发票,有了这一款产品,同时还要有科技支撑。
嵌入中行综合业务系统,由中行网点直接出单,这是银行保险的根本特征。目前中行最小经营的单位(终端)是经营性支行(网点)以及各行的营业部,其基本结构如下图:

(授权事中复核) (零售业务 会计 出纳业务) (开放式柜台,
会计记账消贷)
综合柜员可以进行零售、会计、出纳、消贷等直接面对客户的所有金融业务。其系统为中国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其中分主系统(如定期存款、活期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系统(代收费、代售保险业务等),每一个业务品种对应一个交易码(如定期为30、活期为16,基金为62等等)。据了解,只要总行在综合业务系统为中银保险增加一个交易码,可实现“非车险”网点出单,同时单证也要加入系统(目前由各市分行运营部配送),这就是所谓“银保通”,银保通开通了,并配套有这么一张保险单,中行柜面人员每天可面对成千上万的客户直接销售了。
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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